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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代文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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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原创]不支持人贩子死刑,就是给人贩子“洗地”?

 

我支持人贩子死刑,但有前提条件,要么我没有孩子被人贩子拐走,我只是一个“看热闹的”,要么就是我那个被拐走的可怜孩子已经找到,不论死活。

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,我才坚决支持人贩子死刑。

说起人贩子,这样的穷凶极恶,人人得而诛之。

在明朝便发生过这样一个人人得而诛之的故事。

在明朝的京城,有一段时间很不安宁,小孩在外玩耍的时候,经常被人拐走,从此就再也找不到了。

有人曾看到过一个和尚,只要他抚摸一下小孩的脸,小孩就跟着他走。

这事在京城里传疯了,人们给这个和尚起了个绰号叫“摩脸贼”。

问题是人们只知道是个和尚作案,但京城里的和尚太多了,实在没法查出来是哪个。

有一个姓宓的富人,只有一个独子,一次出去玩后就没回来,宓家人四处寻找,到处贴寻人启事,只要有收留这个孩子的,重酬二十两银子,如果报告的信息有价值,重酬十一两银子。

宓家人到处张贴,但就是毫无音信。

有个租宓家房子的人叫班八,以淘街为生,也就是掏粪、通下水道的。

有一天,班八懒得干活,就到城外晦真庵闲逛。

似乎是冥冥中注定,当班八逛到后堂时,东看看西看看,忽然看到小水沟边的土堆里冒出一个小孩的头来。

班八认得这是宓家的孩子,赶忙叫道:“你家人都找你找疯了,你怎么在这里?”

小孩说:“和尚把我关在这里,你快救救我!”

班八看房门是锁着的,担心自己一个人救不出这个孩子,因此跟他说:“你再忍耐一会,我回去通知你父亲,带更多人来救你。”

班八飞跑回来,向宓老爷报告说:“令郎被关在晦真庵里,赶紧去救他吧。”

宓老爷速速招集了五十多人,陆续到达了晦真庵。

班八把他们领到后堂,打开了门,不仅发现了宓老爷的儿子,还找到了十几个小孩。


 

宓老爷令众人捆住了一个和尚,还有庵里的其他三个人,一起送到了衙门。

主审官先问被拐的小孩:“你们是怎么被带到庵里的?”

这些小孩都说:“和尚用手摸我的眼睛,我看到两边和背后都是猛虎、毒蛇,都要来咬我,只有前面的路是安全的,我们只能向前走,于是就到了晦真庵,被和尚关闭。”

主审官又问:“和尚把你们关在庵里做什么?”

小孩们说:“可恨这秃子,不管白天黑夜地侵犯我们,非常疼痛。谁不听从他,就用大棒子打,我们都很害怕,只能任他所为。”

主审官问:“先拐来的孩子,一定会长大,都哪里去了?”

小孩们说:“有的生病没了,有的长大了,和尚说放他回家了,不知有没有回家。”

主审官又审问和尚说:“你拐来的孩子中生病的和长大的,都在哪里?”

和尚不敢回答。

主审官又问一同拘捕来的三个同伙,这三个人都说:“都毒死埋了。”

主审官听了大怒,将和尚重打四十大板,那三个同伙各打二十大板。

主审官说:“你们的罪恶就是死了也不能原谅!就这样杀了,太便宜你们了!”

主犯和尚和三个同伙被锁在了衙门外,任由丢了孩子的家长们围殴,一直打得体无完肤,有人割了和尚的阳具,塞在了和尚的嘴里,和尚痛苦了半天才死去。

大家伙憎恨这几个恶魔的穷凶极淫,对于他们的死,拍手称快。

后来,愤怒的群众又一把火烧光了晦真庵,从此这一片再也没有孩子被拐了。

故事到这里便结束了,主犯和尚加三个帮凶可谓是罪有应得。

无论是出于义的追求,还是出于愤的发泄,恳请您相信哥一次,哥都不会比你落后。

如果说这则故事有什么不足,那就是似乎应该交代一下,那些已经受害身亡的孩子的父母有没有在案犯的交代下找到尸体,如果连受害者的尸体都没找到,甚至都没给个机会尝试着找一找,便把案犯给处死了,是不是太快了点?

如果有人说:“孩子都死了,还找尸体干什么?”

如果真有人问这样的问题,我文明一点回问:“你是一个人类吧,怎么有这种脑回路的?”

如果这个案子在案犯的交代下,能够把全部(包括死的)孩子都找到,我完全支持死刑,但若是不能,请慎重考虑!

尤其是已经找到孩子的家长,可以理解您想杀了那个给自己的家庭带来灾难的罪人,但有一个成语叫“投鼠忌器”,希望您也可以理解。

譬如调取了监控的摄像头,发现我、你、他三个家庭的孩子都被一个人贩子给拐了。

我、你、他一起找孩子,在找了多年后,终于首先找到了我的孩子。

我怒不可遏,所有的情绪当场爆发,抄起一把刀就要杀了这个人贩子。

请问如果你和他在场,拦不拦我呢?

请问是让这个人贩子暂时活着找到你、他的孩子的可能性大,还是让他死了找到的可能性大?

至于那些没有孩子被拐卖的人,你强烈呼吁死刑的义愤填膺,虽然可以理解,但就是自私的情绪发泄。


 

不给人贩子定死刑,不止于为了找到孩子,还有在拐卖的过程中,给可怜的孩子一丝生存的机会,因为对于人贩子来说,一旦定了死刑,反正都是死,那种卖不掉的、生病的孩子统统弄死,岂不是更省事?

罗翔老师讲过同样的逻辑,为什么强奸犯也不能简单定为死刑,结果在视频的评论区又是一堆喷,什么“洗地”、“同情强奸犯”、“动机险恶”等等。

你特么要是被强奸犯施暴,如果等着他的是死刑的威胁,他还有留你一命的可能吗?

我们因为这个逻辑而不支持人贩子、强奸犯等死刑,怎么就成了为犯罪分子“洗地”了呢?

您觉得这是在给犯罪分子争取福利呢,还是在考虑一个个可怜的被害人?

你看满屏动辄“五马分尸”、“凌迟”的呼吁,总有人坚信只要够狠,只要杀、杀、杀就能有效抑制犯罪。

如果一言不合就开杀的办法那么好使,不用等到朱元璋,秦始皇就已经开辟了太平世界,目测现在至少是秦一百世了。

我就发现吧,现在似乎是越是激进,便越显正义,干就完了!

一个人若是在所谓义愤填膺的事情上保持瞻前顾后的考虑,便成了立场有问题或态度不坚定。

(本文完)

本文中的故事来自《骗经》(《杜骗新书》),这是一部涉及面广泛的诈骗类专著,其中的骗术至今仍有不少依然活跃。只是故事中的人口“绑架”案件,实在不应该归在“骗”里吧,当然,我也不赞成如今归为“拐卖”的定义。

最后一次分享《骗经》这本书啦,想要开开眼界及提高警惕,可以看一看。


这本书95%以上的内容我都做了翻译和解读,感觉看原文费劲的,看我的翻译即可。

我分享的版本信息见下截图: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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